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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研究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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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25 09:05:19 云南房网 http://www.ynhouse.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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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今年1月份建设部等5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例,农民工住房提供主体确定为用工企业而不是当地政府,在农民工居住密集的地区比照经济适用房修建的农民工住房,不得按商品房销售。但各地还没有出台有关进城务工人员住房的建设、税收、流转等系列政策体系。 城乡统筹解决方案 姜伟新在上述论坛上表示,将从两条途径解决流动人口住房问题:一类是进城打工人员,原则上以用工单位安排为主,具体形式包括公司资助租房、工地上建临时工房、在密集地区建农民工住房等办法;二类是非本地户籍的“夹心层”,对于这类人员还未有完全的解决方案。 目前对于流动人口的住房问题解决,各地所采取的措施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将流动人口住房产品单独列出,与城市住房保障体系并立,以用工单位提供为主,地方政府适当配合建设集体居住的流动人口住房;二是不将流动人口住房产品单独列出,一些住房资源不很紧缺的二三线城市中,就有采取将城市住房保障产品对流动人口完全开放的方式。例如,重庆等地就允许流动人口购买当地经济适用房。 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研究制定政策的方向中,值得注意的策略是:以城乡统筹方式解决流动人口进城居住问题,将进城流动人口在农村的房屋、宅基地等住房产品统筹考虑入其在城市的住房安排中。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住房管理部门都在研究城乡统筹的问题。 3月20日,由世界银行贷款的中国经济改革实施项目(TCC)的子项目在北京召开政策建议研讨会,由国土资源部执行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农村宅基地管理”等子项目获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国土资源部表示,将尽快推动研究“成果”转变为“效果”,以更好地发挥国土资源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在“两会”期间,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两场新闻发布会上,都有记者提问“小产权房”问题,两大部门负责人均表示还将继续研究“小产权房”问题,以推出更具针对性的措施。 清华大学人文科学院教授蔡继明之前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解决城市化进程带来的住房保障问题,需要在承认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前提下进行。 蔡继明解释说,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可以使城市与农村土地实现占补平衡。另外,可以使在农村有宅基地和住房的进城农民,以公允的价格将自己在农村的房屋出售或出租,转而为其在城市买房或租房提供帮助。帮助解决目前农村的“空心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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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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