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二手新闻 │ 旅游法律 │ 聊天 │ 汽车 │ 摄影 │  I T 数字城市市民邮箱商汇网七彩铃音宽带俱乐部
 娱乐任务人才 │ 博客手机 │ 育儿 │ 地图房产普洱茶唯舞独尊VIP邮箱电信卡电信新产品│网上营业厅
新闻 视频 购房俱乐部 云南地产圈 房网论坛
初次访问?请进入  ·注册会员  会员登陆
新盘 二手房 租房 写字楼 商铺 别墅 土地 人才 论坛
初次访问?请进入  ·注册会员  会员登陆
>>云南房地产新闻资讯中心: 地产资讯 | 云南购房俱乐部 | 家居建材 | 地产教室
 

 
最新帖子
“今日股市,将是明日...
[推荐]提前还贷办理流程
12月昆明楼市小道消...
[讨论]各见过那个黑...
金色俊园,终于做死了?
[推荐]城建股份湖畔圣水
[转贴]云大知城那些事
[推荐]买房八大实用技巧
我学府路附近的房想卖...
[原创]房产投资需要勇气
热门排行
[优选资料] 昆明市...
昆明市房地产住宅市场...
征集:昆明楼市黑名单
10月昆明楼市小道消息
[经理人必备]房地产...
[推荐] 丑陋的昆明人?
房地产考试知识200问答
金色俊园,终于做死了?
[优选资料] 昆明商...
12月昆明楼市小道消...
 
 

 首页 >> 资讯中心 >> 地产教室 >> 名词解释 >> 阅读正文

 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

2008-03-31 15:20:44   云南房网 http://www.ynhouse.com

    房屋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在房屋交易中经常见到的两种权利状态。同一房屋,在交易中交易的可能是所有权,也可能是使用权,也可能是他项权利,如典权、抵押权、租赁权等。

  1、房屋的所有权房屋的所有权为房屋的占有权、管理权、享用权、排他权、处置权(包括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继承)的总和。拥有了房屋的所有权就等于拥有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的一切权利。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有很多,现归纳如下:

  (1)依法新建的房屋;(2)添附的房屋,如翻建、扩建、加层等;(3)通过买卖、赠与、互换等民事法律行为取得所有权的房屋;(4)继承或受遗的房屋。

  前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原始取得方式,即直接根据法律的规定取得的所有权;后两种方式称为公民房屋所有权继受取得,即公民通过某种民事法律行为从原所有人那里取得房屋所有权。

  2、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是指对房屋拥有的享用权。房屋租赁活动成交的是房屋的使用权。房屋的使用权不能出售、抵押、赠与、继承等,它包含在房屋的所有权之中。

  3、房屋的他项权利房屋的他项权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权衍生出来的典权、租赁权、抵押权、继承权等权利。

  (1)典权所谓典权是指房屋所有权拥有者有将其房屋典当给他人以获得利益的权利。房屋典当是指承典人用价款从房屋所有人手中取得使用房屋的权利的行为。承典人与出典人(房屋所有人)要订典契,约定回赎期限(即存续期),一般期限是3年到10年不等。到期由出典人还清典价,赎回房屋。典价无利息,房屋无租金。典契中一般规定,到期不赎的,由承典人改典为买,也可经双方协商,续期再典。承典人除占有房屋供自己使用外,在典权存续期内,还可以将房屋转典,或出租给他人,并且可以典权作为抵押权的标的物。

  (2)抵押权抵押权刘指房屋所有权认有将其房屋抵押给他人的权利。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3)租赁权租赁权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有将其房屋租赁给他人的权利。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承租人取得房屋使用权后,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随便处置所承租的房屋,除非租赁合同另有规定,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房屋的他项权利种类很多,这里只介绍以上三种,也是最常见的三种。

  


  来源:
[人气指数:182]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相关新闻

什么是房屋的所有权、使用权及其他  (2008-03-31 05:44:10)


热线简介 | 网站记事 | 广告服务 | 企业建站 | 联系方法

COPYRIGHT (C)2007 云南省电信有限公司昆明市分公司
制作:昆明热线 技术支持及服务电话:800-8890169 800-8890163

昆明热线房产频道通用网址:云南房网

J2EE+Flas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