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法建筑被拆除后将恢复绿化功能记者曲鸣飞/摄
记者段曌红 “我花百余万元买了套房子,没想到接房时发现小区还是个大工地,什么都没完工。勉强接了房,可到现在车库产权证还没办下来。”因不满开发商延迟交房、逾期办证,49户住户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百万元。昨天下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举行了审前听证。
住户自称:高兴去接房,电梯也没有
春城明珠小区原是个名不见经传的住宅小区,最近却因在昆明市首个“市长接待日”中,住户反映的小区外规划绿地变药店的事而名声大噪。而春城明珠小区的问题远不止这些,该小区49户住户就因不满开发商延迟交房、逾期办证,将小区开发商告上法庭。
业主胡女士介绍,2004年12月10日,她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在春城明珠小区买了一套房子、车库和一间商铺,当时约定2005年9月1日前交房,180个工作日内办好产权手续。“合同签订后我一次性付清了160万余元款项。2005年8月31日,我们在报纸上看到交房通知就高高兴兴地去接房。却发现小区根本不具备交房条件,仍在紧张施工。除几幢住宅楼完工外,绿化、道路、景观、会所等什么都没弄好,就连电梯也没有,到处乱糟糟的,当天我们就没接房。”
“因家里等着用房,9月24日我们办理了接房手续。”胡女士说,可到2006年6月才拿到房屋产权证,车库产权证到现在也没拿到,眼看两年的诉讼时效就要过了,只好向法院起诉,要求追究开发商延迟交房、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
2007年8月,胡女士等49户住户以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由,将开发商告上法庭索赔100万元。
一审判决:开发商延迟交房
官渡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组织双方多次协商,可因分歧较大,最终调解无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虽然该小区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时间前取得建设、设计、监理等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但直到2005年10月13日才取得相关消防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可见开发商通知业主交付房屋时尚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因此交房时间应为2005年10月13日,但胡女士在2005年9月24日办理交房手续时,并未对房屋未达到交付条件提出异议,据此推定胡女士已在9月24日认可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开发商延期交房的时间应确定为23天;至于逾期办证,胡女士委托的时间为2005年9月24日,开发商在2006年4月11日向相关部门递交相关办证手续,未超过180个工作日,并未违约。
据此,一审判决,由开发商支付胡女士逾期交房违约金9221元,驳回胡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