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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5月17日宣布“因为银行监管不力,德瀛业主集体决定暂停偿还银行贷款”后,昨日,业主再次召开业主大会。“我们也知道暂还银行贷款会带来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这么做,担心还清了贷款也拿不回房子。”业主之一的律师丁先生说,希望有关部门出面解决。 业主 发现自家房子早有“主人”
省外来昆投资的杨明(化名)看中昆明的气候。去年12月25日,他的5位朋友看中德瀛华府,一次性付清5套房款。随后,和公司工作人员一起去到昆明市公证处公证,谁知只有一套房子公证成功。另外4名“户主”急了,到昆明市房管局查询后,他们震惊了,这4套住房2005年已售出。 4名“户主”想得到更详细的资料,答复是“没有公安、检察机关介入,是不能随便提供资料的”。“现在闹到公司,公司承诺下个礼拜办好。”杨明替朋友们担忧,到底能不能办好谁也无法保证。 为拿到房子暂停还贷
5月19日,本报B5版报道《德瀛业主集体决定暂停偿还银行贷款》时,曾有金融专家对此表示担忧,怕不还贷影响业主诚信记录,如再借贷或送孩子出国念书等等。而业主抵押的房子,银行起诉后,法院可以拍卖后偿还。 昨天上午的业主维权大会上,就此询问,业主告诉记者:“不是我们不想还贷款,是怕还完了,房子拿不着,所以宁可冒着可能出现不良记录的风险,不得已采取的行动。”业主丁先生是一名律师,年初,他花了9千多元仲裁费,请求昆明仲裁委下裁决书,理是站稳了,却一分钱都没有拿到,交房日期更是遥遥无期。“法律途径已经不可能解决交房问题,那就停贷,等着银行跟我们集体打官司。等拿到房子,再按程序还贷和因此造成的违约金。” 开发商 一定遵守交房承诺书 面对业主们的维权行为,记者再次联系昆明德亨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总经理谭奕明。“希望大家能够理智,并相互理解。其实我们更着急啊,要担负巨额违约赔偿金。”谭奕明对记者表示,公司一定会按4月26日签署的交房承诺书,如期交房。 同时,谭奕明也就杨明4位朋友出现“一房二主”的事情做了解释:“可能是销售那边调配出了问题,一定会解决的。” 记者 谭江华(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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