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肖永林 李振宇 因幼儿园土地使用证遗失,宜良县匡远镇的陈水林到当地国土资源部门补办时,工作人员却怎么也找不到相关档案。由此,一起由国土资源所所长一手操办的违规办理和发放土地使用证的案件渐渐浮出水面……前日记者找到了涉及此案的相关人员,试图尽量揭开个中原委。
陈水林:
先后交了3.2万元办证
“当时我拿到土地使用证后,到宜良县建设局进行了登记,并办理了房产证。”陈水林说,2002年,他先后向乡国土资源所相关领导交付3万余元后,拿到了耿家营原村小学的土地使用证。但2005年2月搬家时将土地证遗失,补办时却没能查找到相关档案。
陈水林介绍,2000年9月,他在耿家营自投资金兴办幼儿园,租用耿家营原村小学的用地。2002年5月,他向耿家营村委会以及耿家营村小组提出申请购买或租用土地的使用权。同时,向耿家营乡国土资源所进行了咨询,得到“可以办理土地转让手续,费用3万至3.5万元”的回答,后经村委会及村小组研究同意,购买了耿家营原村小学闲置校舍以及校舍土地使用权(价格81000元)。2002年11月,陈水林先后两次向时任所长李建生和副所长张志刚交付了共计3.2万元(未开相关收据),用于办证。
“可以拿证了!”2002年12月9日,陈水林接到李建生的电话,两人一起到大戈比拿到了幼儿园的土地使用证。至于是否对花3万多元办个土地使用证产生过怀疑的问题,陈水林夫妇表示:“当时就想着把证办下来,也没在乎交多少钱,而且既然已咨询过乡国土资源所,就按照所上说的办了。”
县国土局:
所长作假取得土地证
在证件遗失之后,陈水林才了解到了乡国土资源所的人事变动:先是李建生调至北古城镇国土资源所,接着当时的经办人张志刚因车祸致死。
而就土地证没有档案无法补办的情况,陈水林多次到县国土资源局进行了解。之后,县国土资源局开始对耿家营乡国土资源所涉及陈水林土地使用证的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当时的所长李建生办证过程中收取过费用,并参与了土地证的发放。
之后,县国土资源局向县反贪局汇报了情况,反贪局调查清楚后,移交给了检察机关,查出李建生在未经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审核的情况下,违规登记发证的事实。
宜良县国土资源局党组书记张自华表示,经过调查后已对李建生进行了处理。局内给予李建生开除党籍处分,法院给予“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执行两年的处罚,并处没收非法所得7000余元”。至于张志刚,因已死亡,并没有再行追究。
宜良县国土资源局地籍科的张树林说,因李建生从中作假,使得陈水林的土地审核蒙混过关,才取得了土地使用证。
李建生:
我已受处分了,还要怎样
前天下午,记者来到耿家营幼儿园,园内空无一人。黄女士介绍,她丈夫是土地使用证的申请者,她是幼儿园的法人代表。“我已于今年5月28日正式告知学生家长,幼儿园停办了!”黄女士指着院子水泥地面上埋着的钢管说,“现在幼儿园办不下去了,准备转让出去偿还欠款,但因迟迟补办不了土地使用证,所以无法实现。”
随后,记者来到北古城镇国土资源所,找到了当时任耿家营乡国土资源所所长的李建生。据了解,李建生已受到相应的处分,目前只是一名临时工人。“我已经受处分了,还要怎样?”李建生说,陈水林的土地证一事当时全是张副所长一手经办的,地是副所长测的,证是副所长发的,他什么都没有签过,不清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