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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中旬,西山区兴杰花园的599户业主终于拿到了盼望11年之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从1997年到2008年,因为开发商兴杰房地产公司一直未缴纳土地出让金,导致该地块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从而影响到小区住户入住至今10多年不能办理个人已购住房小土地证。业主代表自2007年7月份以来多次向区政府和西苑办事处等职能部门反映,经过各级政府部门多次协调之后,免去了500多万滞纳金,终于了却了业主们的心愿。
多年来,兴杰花园的599户居民一直有一块心病:他们住的房子没有土地证,这么多年住着心里总觉得不踏实。更重要的是,因为没有土地证,房屋也无法上市交易,这让准备搬离兴杰花园的住户忧心忡忡。2007年,区政府、西苑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在听取了业主代表的申诉后,经过多次协调,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兴杰房地产公司减免500余万元的滞纳金,只要求兴杰房地产公司缴纳出让金61.3998万元后为小区住户办理土地证。但事情并不像想像中那么简单,区土地局于2007年11月28日书面通知兴杰公司缴纳出让金,但兴杰公司仍以各种借口不缴纳。听到这个消息,599户业主再一次陷入失望,他们惟有再次向政府职能部门求助。
今年年初,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多次召开由区土地局相关领导、西苑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长唐志国、开发商兴杰公司相关负责人参加的协调会,每次会议,各方都反复要求兴杰公司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缴纳应缴纳的出让金为小区住户办理土地证。但兴杰公司仍置之不理,兴杰公司的行为又一次引起小区住户的强烈不满。
2008年3月6日,情绪激动的8名业主代表带着上访材料来到区信访局上访,强烈要求兴杰公司负起责任,缴纳出让金61.3998万元,不要成为业主办理土地证的拦路虎。为了尽快帮助599户业主解决困扰他们11年的土地证问题,经区政府、区信访局、土地局及西苑办事处积极协调,市国土资源局同意先为小区住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4月1日起区土地局开始为居民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到4月中下旬,兴杰花园599户业主都拿到了盼望已久的土地证。
5月初,业主代表把一面写有“老百姓的贴心人”的锦旗送到了西苑街道办事处。他们高兴地说:“有了土地证,我们的房子终于可以放心地住了,也可以合法地买卖了。”文/记者 滕怡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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