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的房东们注意:租房税已经上调了。昨天,云南省地税局发布通知,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收入按1.5%的征收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原来提高了0.5个百分点。
按照云南省地税收局的通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的规定,为加强个人出租住房所得税征收管理,经研究,就个人出租住房取得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明确如下: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租金按1.5%的征收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此规定自2008年3月1日起执行。对于之前已经按照1%征收个人出租住房所得税,云南省地税局有关人士表示,他们会要求纳税人补交相关税款的。
“对于很多出租房子的业主来说,不是承担不起这笔费用,而是程序非常烦锁,所以大家私下就把这些程序省略了。”昆明某地产房产经济纪人魏女士介绍,虽然租房税上调了,但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租房业主并不交税,因此近期内,房租税上调对云南市场的影响不大。
“况且,房屋租赁自由场的价格有很多综合的因素,就算是有人缴纳个人出租住房所得税,但就目前的市场情况来看,也不会对租金有什么影响。”魏女士如是说,“业主一般会觉得自己的房租应该上涨了,所以会在中介那儿报出比较高的价格,但实际操作中,租房者一般不会给出业主所期望的价格的。”